《慈利县教育基金会2024年公益项目实施方案》,经2024年7月30日理事会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4年10月28日理事长办公会微调并完成项目实施审批程序,即日起有序启动相关项目。现将实施部分项目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爱心助学活动
(一)困境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慈利县户籍在本县学校就读的高中学生、职高生、初中生、小学生和特校学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未受到其他公益组织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户子女优先享受资助。
资助名额:慈利县公办高中学校、职业学校、乡镇中学初中及小学、街道独立初中及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各不少于3人。
资助金额:高中生、职高生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初中生、小学生、特校学生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所需经费由学生所属学校专项基金承担。
资助要求:学校按照“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确认”程序进行认定,材料及程序如下:
1.组织学生填写《慈利县教育基金会“爱心助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附件1,含《承诺书》),非本人及其父母领取资助金需签订代领协议(附件2);
2.收集学生及家庭贫困、伤残、疾病、突发特殊困难(如有)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代领协议原件;
3.学校审核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及代领协议(签名处手写);
4.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附件3,公益活动项目填“爱心助学”);
5.2024年12月5日前,学校将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代领协议及《汇总表》交县教育基金会;
6.县教育基金会复审;
7.2024年12月20日前县教育基金会发放助学金至申请人(或签订代领协议的代领人)银行账户。
(二)孤儿关爱
关爱对象:慈利县户籍在籍学生;父母双亡以及父母双方因特殊原因丧失监护能力。
关爱名额:全县不超过30人。
关爱金额:每人每年4000元,所需经费由县教育基金会承担。
关爱要求:学校按照“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确认”程序进行认定,材料及程序如下:
1.组织学生填写《慈利县教育基金会“爱心助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附件1,含《承诺书》),非本人领取资助金需签订代领协议(附件2);
2.收集学生父母双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代领协议原件;
3.学校审核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及代领协议(签名处手写);
4.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附件3,公益活动项目填“爱心助学”);
5.2024年12月5日前,学校将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代领协议及《汇总表》交县教育基金会;
6.县教育基金会复审;
7.2024年12月20日前县教育基金会发放助学金至申请人(或签订代领协议的代领人)银行账户。
二、资助教研活动
(一)教育高质量发展优秀教师激励
激励对象:全县公办中小学教师、职校教师、特校教师。
激励名额:全县各学校依据实际情况申报。
激励金额:按照县教育局核算激励金额*自选倍数申请激励总金额(自选倍数可低于1倍但不超过5倍)。
激励程序:按照“签订协议、制定方案、发文表彰、县局审批、基金激励”程序进行,材料及程序如下:
1.捐资协议与激励方案。学校、爱心人士或企业、县教育基金会共同签订捐赠资金三方协议(附件4),学校拟定激励方案。捐资协议和激励方案拟好后,一式三份先由学校、县教育基金会签字盖章,再将签字盖章的原件邮寄给捐赠方签字或盖章,一份留捐赠方,两份寄回学校(一份留学校,一份交县教育基金会)。
2.学校按照激励方案评选教育教学突出贡献、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激励类别(学校可自主设置)和人员;教育高质量发展激励实行激励总金额控制,受激励对象及其金额由学校按照激励方案评定。
3.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依据学校激励方案评选结果印发表彰决定(县属学校可以自主印发表彰决定)。
4.学校填写《慈利县教育基金会学校专项基金xx中学实施小组项目经费申报表》,,,(附件5),按县教育局核算激励金额*自选倍数申请激励总金额(自选倍数可低于1倍但不超过5倍),没有高考成绩的职业学校可参照县职专人均激励金额申报,没有中考成绩的特校、街道独立小学可参照一鸣北中两校人均县教育局核算激励金额申报。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县教育局核算激励金额的70%由县教育基金会承担,其余金额由学校专项基金承担;高中、职校县教育局核算激励金额的30%由县教育基金会承担,其余金额由学校专项基金承担。自选申报倍数时应考虑学校专项基金承担的激励总金额不超过学校接受捐赠总收入的70%。
5.申报表由学校专项基金管理人员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审签并加盖县教育局公章。
6.学校提供教育高质量发展激励花名册(姓名、性别、教师资格证号、教师开户行及银行卡号、应发金额、扣税金额、实发金额、签名),将签名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后交县教育基金会,由县教育基金会按应发金额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学校派人到县教育基金会办理激励资金发放手续,县教育基金会将激励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教师个人(捐赠人要求召开表彰会发放现金的,学校派一人到县教育基金会办理代领手续,将激励资金转至代领人银行卡)。
(二)教育高质量发展中考和竞赛激励
1.激励对象:2024年初中毕业考试全县创新班前50名和非创新班前50名(其中农村初中毕业生不少于30人)且在本县就读的高一学生,以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同意、学校组织参加、县教育局和县教育基金会共同认定应该激励的体育、学科、科技创新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的项目或师生。
2.激励名额:全县各学校依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申报。
3.激励措施
(1)中考按激励对象每人1000元给予激励;
(2)体育竞赛
①市级体育赛事团体激励(市教育局主办,各校代表县教育局参加的赛事活动)
成绩 | 田径(小初高) | 篮球 足球 | 资金分配 |
第一名 | 5000元 | 2500元 | 一中、一鸣获第一名给予激励,一完小、金慈获前三名给予激励,其他学校按获奖名次给予激励。 激励资金建议按4:6分别激励运动员、教练组及相关教师。 |
第二名 | 4500元 | 2200元 | |
第三名 | 4000元 | 2000元 | |
第四名 | 3800元 | 1800元 | |
第五名 | 3500元 | 1600元 | |
第六名 | 3000元 | 1500元 |
②省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个人项目激励
成绩 | 省级 | 国家 | 国际 | 资金分配 |
第一名 | 3000元 | 5000元 | 15000元 | 激励资金建议按2:6:2分别激励运动员、参赛校教师、低一级学段生源校教师。 |
第二名 | 2000元 | 4000元 | 10000元 | |
第三名 |
| 3000元 | 8000元 |
(3)学科竞赛激励
成绩 | 市级 | 省级 | 国家 | 国际 | 资金分配 |
第一名 | 2000元 | 5000元 | 10000元 | 20000元 | 激励资金建议按2:8分别激励参赛学生、指导教师 |
第二名 |
| 3000元 | 7000元 | 14000元 | |
第三名 |
|
| 5000元 | 10000元 |
(4)科技创新竞赛激励
成绩 | 市级 | 省级 | 国家 | 国际 | 资金分配 |
第一名 | 500元 | 3000元 | 5000元 | 10000元 | 激励资金建议按2:8分别激励参赛学生、指导教师 |
第二名 |
| 2000元 | 4000元 | 8000元 | |
第三名 |
|
| 3000元 | 5000元 |
说明:同一类型竞赛分级参加,只激励最高奖项。单项赛双人参赛按单项激励金额的50%*本县参赛人数核算,三人及以上人数参赛按单项激励金额的30%*本县参赛人数核算,总金额不超过单项激励金额的1.5倍。激励资金由县教育基金会承担并发放到受激励人员银行卡,教师激励金按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激励程序:学校按照“师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确认”程序进行认定,材料及程序要求如下:
(1)组织填写《慈利县教育基金会“资助教研”教育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
(2)收集学生中考成绩及其高一学籍证明、有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的活动通知、学校行政会议研究记录、竞赛获奖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照片);
(3)学校审核《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4)学校在公示栏公示(附件3,“公益活动项目”填“资助教研”);
(5)2024年12月5日前,学校将《申请表》、佐证材料及《资金发放表》(附件7,签名处手写)交县教育基金会;
(6)县教育基金会复审;
(7)2024年12月20日前县教育基金会发放激励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8)学校举办颁奖活动(县教育基金会提供发放激励金相关资料)。
附件:1.资助申请表:附件1.pdf
2.代领协议:附件2.pdf
3.公示模版:附件3.pdf
4.捐资协议模版:附件4.pdf
5.学校申报表:附件5.pdf
6.激励资金申请表:附件6.pdf
7.激励资金发放表:附件7.pdf
慈利县教育基金会
2024年11月21日